根据山西省医疗保障政策,农民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时间线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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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政策实施
山西省于2006年5月8日出台《关于农民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暂行办法》,规定用人单位需在招用农民工30日内为其办理医保手续,且费用由单位全额承担。该政策由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06年4月29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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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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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个人不缴费,全部由用人单位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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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为当地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其中2.5%进入统筹基金,0.5%用于大额医疗费用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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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计入缴费年限,缴费后即可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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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调整
该政策自2006年起持续实施,未提及其他阶段性调整,说明截至2025年仍在执行。
注意 :若问题特指城乡居民医保(2023年9月新政策),则该政策与农民工职工医保是独立体系,但根据现有信息,山西省城乡居民医保的缴费时间与农民工职工医保无直接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