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备案
福建省异地医保报销需通过备案后,在全国联网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备案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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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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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小程序、闽政通App、福建医疗保障小程序等线上渠道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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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闽政通App为例:首页点击【医保服务】→【就医费用报销“一件事”】,选择对应业务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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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渠道
- 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所属管理部传真、电话或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申报。
二、备案类型与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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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长期居住备案
- 提供户口簿、房产证等材料办理备案,备案后可在安置地全国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直接结算,回参保地就医无需取消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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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外出就医备案
- 选择“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类型,备案后持社保卡或医保码即可直接结算,急诊费用也可刷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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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异地就诊备案
- 转出地办理备案,持社保卡、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在安置地全国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直接结算。
三、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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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比例 :备案后按参保地医保目录执行报销政策,未备案自费结算后申请手工报销时,统筹基金支付比例降低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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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每季度报销一次,次年3月31日前完成报销。
四、取消备案
- 参保人员可通过线上渠道或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取消手续,无需额外申请。
五、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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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联网医疗机构 :未备案的医疗费用需自费结算后申请手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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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材料 :需提供医疗费用发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等材料。
总结
福建异地医保报销需提前备案,备案后可通过全国联网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回参保地就医无需重复备案。未备案将影响报销比例,建议办理备案以确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