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根据最新政策,山东省职工医保门诊报销已实现跨市通行政策,具体规定如下:
一、省内跨市就医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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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需备案
参保人员在省内其他地市普通门诊就医时,无需办理异地备案手续,直接联网报销,起付线、报销比例按参保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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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异地居住与临时外出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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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异地居住备案人员:报销标准与参保地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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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外出就医备案人员:报销比例降低1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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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跨省异地就医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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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要求
- 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长期异地居住备案人员按参保地政策报销,临时外出备案人员报销比例降低1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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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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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 :在跨省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费用可纳入基金统筹,按参保地政策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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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购药 :可在全国开通跨省联网结算的定点药店使用医保卡支付购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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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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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结算
住院期间普通门诊或门诊慢特病费用不纳入门诊统筹结算,需出院后统一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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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异常处理
因重复参保、系统故障等原因导致结算失败时,可通过“鲁医保”小程序在线办理参保地选择或联系医保工作人员查询。
四、政策生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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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一卡通行” :2021年7月28日已全面开通,覆盖全省4.68万家医保定点医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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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结算 :2021年11月19日正式开通,覆盖全国3358家跨省普通门诊、4164家跨省住院定点医疗机构等。
以上政策适用于2021年7月28日之后参保人员,此前未参保者需关注最新政策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