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医保每年打入个人账户的金额根据参保类型和缴费基数而定:职工医保个人缴费部分全额(2%)+单位缴费部分30%划入,灵活就业人员按缴费基数2%计入,城乡居民医保无个人账户。具体金额因工资或基数差异而浮动,退休人员按养老金比例划拨。
职工医保参保人每月个人账户进账由个人和单位共同构成:个人缴纳的2%全部入账,单位缴纳的8%-9.5%中约30%划入个人账户。例如月薪8000元,每月入账约304元(个人160元+单位144元),年累计约3648元。灵活就业人员按缴费基数2%计入,若选择最低基数4462元,则月入89.24元,年约1071元。退休人员按本人养老金或社平工资的5%-6%按月划拨,假设养老金5000元,年约3000元。
城乡居民医保不设个人账户,但部分市县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每年补贴100-500元门诊额度。杭州、宁波等地对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超过8000元的部分允许家庭共济或购买商业保险。绍兴、温州等地的企业可申请对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进行健康管理激励,如年度未使用可兑换体检服务。
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跨年度累积,但仅限支付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购药费用及部分疫苗接种。浙江已实现医保家庭共济,个人账户余额可为配偶、子女、父母支付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2023年起,杭州试点将个人账户资金用于支付长期护理保险自付部分,未来可能全省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