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医保可以转移到其他城市,具体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医保转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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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状态要求
转移前需确保常州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处于暂停参保状态且无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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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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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异地安置 :若退休人员家属在异地长期居住(如北京),可申请退休人员异地安置,费用自垫后回参保地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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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驻外职工 :需单位申请办理异地安置,费用自垫后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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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转移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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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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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养老保险转出 :需携带身份证(代办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养老保险手册至社保中心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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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转出 :需携带身份证(代办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医保IC卡或市民卡,办理《医疗保险参保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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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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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常州市社保中心提交材料并生成《参保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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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参保凭证》及《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变更类型信息表》寄送至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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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参保地接收
- 新参保地收到材料后,完成医保关系转接,个人账户资金将同步转移。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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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卡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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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卡不可直接异地使用,需在参保地就医后回参保地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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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需提前确认新参保地的医保目录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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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资金
- 跨市转移时,个人账户资金可清算至转入地账户,但不可直接取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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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 若新参保地不接收医保,需提供转入地医保不接收证明或新单位证明办理个人账户提现。
四、办理时效
- 常州市社保中心通常在收到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转接。
通过以上流程,常州医保关系可顺利转移到其他城市,确保医疗权益的连续性。若需进一步确认,建议提前电话咨询两地社保经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