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医疗机构级别及政策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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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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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 :报销比例不低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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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 :报销比例不低于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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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以上医院 :报销比例不低于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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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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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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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级别医院补偿比例递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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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级: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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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级市: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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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及省级: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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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镇级100元,地级市300元,昆明市及省级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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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补偿限额 :1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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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持《农村五保户供养证》等可免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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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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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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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 :报销比例通常为50%-80%,具体由单位缴费比例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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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检查 :如CT、MRI等26项项目,统筹基金报销70%,个人负担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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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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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比例与门诊类似,但起付线标准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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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级: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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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级市: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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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及省级: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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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100元(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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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补偿限额 :1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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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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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参保优惠 :连续缴费满5年,住院报销比例每满5年提高5个百分点,最高不超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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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报销 :门诊慢特病(如高血压、糖尿病)报销比例70%,起付线1200元,年度限额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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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障 :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偿标准为400元/例,限价收费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4-2025年最新文件,具体执行以当地最新医保目录和缴费标准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