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医保报销范围根据参保类型和医疗需求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基本医保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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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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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费用、检查费用、治疗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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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特殊病种(如恶性肿瘤放化疗、尿毒症透析等)门诊费用可参照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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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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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费、床位费、护理费、住院期间伙食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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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职工报销比例不低于75%,居民不低于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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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大病医疗保险补充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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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病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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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性肿瘤放化疗、尿毒症血液透析、肝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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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地中海贫血等7种专科门诊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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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额自费部分
- 住院费用中个人自付的药品费用、大型仪器检查、高值医用材料等。
三、报销比例与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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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2000元起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年度累计最高报销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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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按医疗机构级别设定起付线(一级240元、二级480元、三级720元),职工报销比例不低于75%,居民不低于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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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待遇 :需累计缴费满20年,退休后门诊费用可全额报销。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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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保留完整医疗费用单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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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需提前申报并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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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与基本医保需共同发挥作用,具体报销顺序以政策规定为准。
以上信息综合了政策文件及最新调整,具体以大庆市医疗保障部门发布的细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