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职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要求为:男性满30年、女性满2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且实际缴费年限不低于15年,退休后可终身享受医保待遇。 关键点包括: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实际缴费最低15年、退休后免缴保费享受待遇,部分地区对中断缴费有补缴要求。
四川省职工医保的年限计算采用“累计制”,包含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主要指实施医保制度前的连续工龄,需由档案材料证明。实际缴费年限必须达到15年,若不足需一次性补缴或继续缴费至规定年限。例如,某女性参保人实际缴费18年,视同缴费7年,即满足25年要求。
医保关系转移时,外省缴费年限可合并计算,但需提供转移凭证。城乡居民医保不设终身待遇,需逐年缴费。灵活就业人员按职工医保标准执行,但需自行承担全额保费。成都等部分城市允许退休时不足年限者按月延缴,其他地区通常要求一次性补足。
退休医保待遇涵盖住院、门诊慢性病等报销,报销比例高于在职期间。若退休前未达年限,多数地区允许补缴后享受待遇,补缴标准按退休时上年度社平工资的固定比例计算。医保缴费年限与养老金领取年限无关,即使已领养老金,医保未达年限仍需继续缴费。建议提前规划缴费,避免退休时因补缴金额过高增加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