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有政策规定, 成都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无法直接用于缴纳宜宾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以下是具体说明:
-
参保范围限制
成都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仅能用于支付参保人本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等近亲属)在参保地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不可跨地区为其他地区参保人缴费 。
-
政策依据
当前医保政策明确区分职工医保与城乡居民医保的缴费主体和资金使用范围,两者在制度设计上不存在跨地区代缴的机制。
-
特殊情况处理建议
-
若需为宜宾参保人缴费,建议通过宜宾当地医保部门或指定机构办理;
-
若涉及家属参保,可咨询两地医保部门,了解是否可通过其他合规途径协助缴费(如委托他人代缴城乡居民医保)。
-
成都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仅限本地参保人员使用,无法直接用于跨地区缴纳宜宾农村合作医疗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