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大病医保报销流程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报销对象与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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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需参加西安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且按时足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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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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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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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居民:8000元
超出部分由大病保险按比例支付(1.8万元-5万元含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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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销流程
(一)住院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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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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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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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结算发票、明细总清单、医保结算单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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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病案首页或出院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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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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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除国家开发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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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病患者需额外提供门诊特殊病种审批表、门诊诊断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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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初审
将材料送至定点医院医保科登记、审验,完成基本医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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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审核
初审合格后,材料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发放《西安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医疗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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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结算
完成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部分由大病保险按比例支付,1.8万元-5万元区间报销50%。
(二)门诊特殊病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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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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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证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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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发票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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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病种审批表、门诊诊断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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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及银行卡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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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
按住院报销流程在定点医院办理,最终由医保机构审核赔付。
三、代办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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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办
可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代办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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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真实性
所有材料需与住院病历、诊断证明等原始文件一致,复印件需清晰可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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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时效
基本医保报销需在出院后90日内办理,大病保险报销材料需在15个工作日内提交。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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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具体比例可能因政策调整,建议咨询医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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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赔付金通过银行转账至参保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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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报销范围 :门诊(含门诊慢性病)、急诊门诊等费用不纳入报销。
如需进一步确认,可拨打西安市医疗保障热线(029-12333)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