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保账号可通过“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关联家人使用,需满足参保人(授权方)为北京城镇职工医保且个人账户有余额、被关联人(使用方)为北京基本医保参保人(含城乡居民医保)等条件。 关联后,家人可使用授权方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支付定点医疗机构的自付费用,但关联人需通过北京医保官网或官方APP完成线上操作,且每年可随时变更或解除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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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条件:授权方需是北京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个人账户有可用余额;使用方需在北京参加基本医保(职工或居民医保),且未作为其他家庭的授权人。双方需完成医保电子凭证激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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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步骤:登录“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或“京通”小程序,进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模块,填写使用方身份信息并提交材料(如户口本、出生证明等关系证明),审核通过后即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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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规则:共济资金仅限支付定点医院/药店的自付费用(如挂号费、药品费),不能报销医保目录外项目。使用方就医时需出示本人医保卡,系统优先扣除其本人账户余额,不足部分再从授权方账户划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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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关联关系每年可调整,解除绑定后余额自动退回授权方账户;异地就医需提前备案,否则无法使用共济账户;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不得提取现金或挪作他用。
北京医保家庭共济功能有效提高了个人账户资金使用效率,建议提前核对双方参保状态并备齐证明材料,线上操作时确保信息准确以避免审核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