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工伤住院走医保后 仍然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并且可以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但是,已经通过医保报销的部分费用将无法再次通过工伤途径进行重复报销。具体流程和规定如下:
- 工伤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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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在工作中受伤后,应先进行工伤认定。如果认定为工伤,则医疗费应由工伤保险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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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未经工伤认定或认定不是工伤,则只能使用医疗保险进行报销。
- 医保与工伤的报销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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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用医保看病后,不能报工伤。对于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范围,而医保已经支付过的费用,当事人不能再申请工伤保险基金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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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 重复报销的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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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走了医保后,已经通过医保报销的部分费用将无法再次通过工伤途径进行重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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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员工受伤后没有及时做工伤认定先用医疗保险去报销的,之后如果认定为工伤,则可以继续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对于工伤保险基金需要承担的费用,不能报销医保。
- 法律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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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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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
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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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在工作中受伤后,应尽快进行工伤认定,以便能够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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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已经通过医保报销了部分费用,应妥善保存相关凭证,并在申请工伤认定和工伤保险待遇时,说明医保已报销的情况,以避免重复报销和可能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