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大病救助的申请条件需结合医疗救助和医疗补助两类政策,具体如下:
一、医疗救助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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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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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低保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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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无法定赡养/扶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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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供养的孤残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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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患病导致家庭实际生活消费支出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贫困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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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条件
- 需参加城镇医保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在指定医疗机构就医且经医保报销。
二、医疗补助申请条件(针对特定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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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低保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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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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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供养的孤残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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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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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年代退休且享受民政部门定期补助的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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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职工(总工会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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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群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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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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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民政部门定期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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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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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要求 :需扣除个人自付部分后,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的1.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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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限制 :家庭财产需符合当地规定(具体标准需咨询当地民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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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 :门诊大病待遇包括肾透析、器官移植抗排斥药等特定疾病,但不包括职业病、交通事故等伤害。
四、申请材料
需提交医疗救助申请书、户口簿、身份证、低保证明、医疗费用发票、诊断书等材料。
以上条件综合了甘肃省现行政策文件,具体操作建议咨询当地民政部门或医疗保障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