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居民医保住院限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起付标准
-
按医疗机构等级划分
-
一级医疗机构:200元
-
二级医疗机构:400元
-
三级乙等医疗机构:1000元
-
三级甲等医疗机构:2400元
注:2023年5月起,三级甲等医院起付标准下调至1400元,三级乙等医院下调至600元
-
-
多次住院递减规则
- 同一参保年度内多次住院时,从第二次住院起,起付标准按原级别标准的20%递减,但最低不低于原标准的50%
二、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原标准 :4万元,2023年5月起调整为8万元
三、报销比例
-
普通住院 :
-
一级:90%
-
二级:85%
-
三级乙等:75%
-
三级甲等:65%
-
-
分级诊疗病种 :
- 执行定额报销,自付部分不得超过规定限额
-
重大疾病 :
- 实行单独的定额报销,不计入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四、其他注意事项
-
住院天数无明确限制
- 医保未对住院天数设限,按实际治疗需要结算
-
转诊与报销 :
-
下级医院转诊至上级医院无需重复起付标准
-
未办理转诊手续的自主选择医疗机构按正常比例报销
-
-
特殊病种管理 :
- 部分病种(如高血压、颈椎病等)可能纳入特殊病种管理,需符合条件
以上政策综合了2014-2024年间的多次调整,2023年5月的最新政策已正式实施。建议参保人员通过官方渠道确认具体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