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根据最新政策,北京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已开通跨省使用,包括山东省。具体说明如下:
一、跨省共济的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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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省份
截至2025年3月,全国已有17个省份的146个统筹区开通了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功能,包括北京、天津、河北、上海、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西藏、甘肃、新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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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使用范围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跨省用于支付参保人本人及近亲属(配偶、子女、父母)在异地(同一省份或跨省)的居民医保缴费和医疗费用。
二、具体操作与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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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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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共济人参保要求 :需参加职工医保,若在外省参保则暂无法使用北京医保个人账户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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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定方式 :通过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或“京通”小程序办理家庭共济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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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支付费用
包括异地就医的门诊、住院费用,以及被共济人参加居民医保的缴费金额。
三、山东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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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情况 :山东省于2024年12月2日成为全国唯一试点城市,允许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用于支付异地(如山东)居民医保缴费和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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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范围 :截至2025年3月,山东已与江苏、河北等9个省份的31个地区实现跨省共济。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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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时效性 :跨省共济功能可能随政策调整,建议通过北京医保官网或官方APP查询最新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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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不同省份对可支付费用、备案流程等细节可能略有差异,需以当地最新规定为准。
北京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已支持跨省使用,包括山东省,但需满足被共济人参保等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