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大理(云南省)与湖南的医保尚未实现直接互通,但两地均支持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结算,且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通过“家庭共济”功能在省内亲属间使用。
-
跨省异地就医需备案
大理州参保人前往湖南就医,需提前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云南医保”小程序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住院费用可直接结算。未备案则需先垫付再回参保地报销,且支付比例降低10%。湖南参保人来大理同理。 -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范围有限
云南省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共济给近亲属(如配偶、父母、子女),但仅限省内使用。湖南的共济政策类似,但两省账户资金无法跨省转移或直接支付对方亲属费用。 -
门诊慢特病结算暂未互通
大理与湖南的门诊慢特病待遇(如高血压、糖尿病)目前仅限省内定点机构直接结算,跨省需按普通门诊政策报销,部分病种需提前咨询两地医保局。
提示:跨省就医前务必完成备案,并确认医院接入国家异地结算系统。职工医保家庭共济功能仅限省内,省外需自费或另购商业保险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