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医保在上海就医时,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会从医保统筹账户中按比例扣付,但需提前备案且报销比例可能低于参保地(如苏州园区按80%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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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款规则
异地医保结算遵循“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即药品和诊疗项目按上海标准,报销比例和规则按参保地执行。例如,苏州参保人员在上海就医,医保统筹基金支付部分为原比例的80% \ue。 -
备案与直接结算
需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才能在定点医院或药店直接刷医保卡结算。未备案的,仅急诊费用可事后报销,普通门诊费用不予支付 。 -
账户扣费顺序
结算时优先扣除个人账户余额,不足部分自付;可报销部分从医保统筹基金支付。例如,上海参保人员异地购药时,个人账户资金先用,超出部分自付至起付线后统筹支付 \ue。 -
特殊情况限制
非急诊的普通门诊或住院费用,若未备案则无法使用统筹账户;急诊需在6个月内凭材料回参保地报销 。
总结:异地医保在上海使用统筹账户需满足备案和定点机构条件,报销比例可能降低,建议提前咨询参保地政策以确保顺利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