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少儿医保异地门诊报销政策如下:
一、异地就医备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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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方式
参保人需通过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微信公众号或线下医保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或转诊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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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后待遇
完成备案后,参保人可在备案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门诊费用,支付比例与市内就医一致。
二、报销比例与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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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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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定联网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就医可享市内报销比例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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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选定医疗机构就医则无法享受该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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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抢救
若在异地急诊就医,费用可按市内就医支付比例的90%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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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临时外出就医
按市内就医支付比例的80%结算,但需符合临时外出就医备案条件。
三、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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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个人账户参保人
二、三档无个人账户的参保人,在异地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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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异地居住人员
未办理异地登记手续的长期居住人员(如探亲、度假),需在入院后一个月内办理备案,费用需先自费后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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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异地亲属共济
目前深圳已实现省内职工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绑定,但跨省亲属(如福建新农合参保人)仍需按现行政策办理。
四、报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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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门诊收费收据、药品/检查清单、出院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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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异地转诊手续、急诊证明等。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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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需为联网定点机构,非定点机构需先自费后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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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周期通常为12个月,长期异地居住人员需定期更新备案信息。
以上政策综合了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方文件及最新政策调整,确保信息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