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无锡市2025年职工医保政策,报销比例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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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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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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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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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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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至三级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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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75%、85%、95%(按医院级别递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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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85%、90%、95%(按医院级别递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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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500元(首次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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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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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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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退休人员:合规费用按97%、98.5%、99.1%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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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付比例:20%(未转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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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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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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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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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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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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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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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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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84%、88%(按费用分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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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8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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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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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2025年统一提高至7万元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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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与门诊特殊病的衔接 :门特病报销后个人负担部分纳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等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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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比例 :企业职工按工资总额9%-8%缴纳,灵活就业人员按8%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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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门诊起付标准、报销比例等均根据最新政策执行。
以上信息综合了无锡市医疗保障局及相关部门发布的政策文件,确保权威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