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后医保卡里的钱可以由合法继承人依法继承,但需注意账户类型和地区政策差异。 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属于参保人个人财产,死亡后未被使用的部分不纳入遗产税范畴,但需通过法定程序提取。具体处理方式因职工医保与居民医保、地区社保规定的不同而存在差异,部分地区要求提供公证书等文件。
参保职工死亡后,医保个人账户余额需由继承人携带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继承人身份证等材料,向当地医保局申请清算。部分城市允许直接通过线上渠道办理,但多数地区仍需线下窗口提交材料。若参保人生前参加的是城乡居民医保,由于没有个人账户,通常不存在余额继承问题。值得注意的是,部分地区规定超过一定期限未办理继承手续的账户余额将划归医保统筹基金。
特殊情况下需区分账户性质:跨省流动就业人员的医保转移接续账户余额可随关系转移,但身故后未转移部分按参保地政策执行;部分实行家庭共济制度的地区,已绑定家庭成员的账户余额可继续使用。若死者同时存在医保欠费,需先补缴费用才能办理继承。
处理医保卡余额继承时,建议优先咨询12393医保服务热线确认当地细则,避免因材料不全或流程不熟导致多次奔波。对于存在多位继承人的情况,需协商一致后委托代表办理,或凭遗产公证书分配。及时办理不仅能维护权益,也能防止账户长期闲置被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