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医疗保险政策,参保人员死亡后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的支取规定如下:
一、余额可支取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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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死亡
家属或法定继承人可凭死亡证明、身份证、银行卡等材料,向参保地医保部门申请一次性支取个人账户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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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移民或跨统筹地区流动
若参保人移民定居海外或跨统筹地区流动且接收地医保不接收个人账户余额,可申请提取。
二、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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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材料 :死亡证明、死者身份证、银行卡(无法提供则用配偶/子女银行卡或户口本/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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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材料 :关系证明(户口簿、结婚证、公证书等)。
三、办理流程与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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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参保手续
需先到参保地医保部门办理死亡人员终止参保手续,方可申请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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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限制
部分地区要求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建议家属尽早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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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冒用
死亡人员医保卡不可继续使用,家属冒用将面临欺诈骗保处罚。
四、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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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葬费用补偿 :若参保人因工死亡,家属可申请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丧葬费、抚恤金及因工伤亡补偿金,与个人账户余额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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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手续的后果 :未及时终止参保或支取余额,家属使用医保卡就医可能导致统筹基金支付,需承担医疗费用。
建议家属在参保人去世后30日内办理相关手续,避免影响其他权益。具体办理流程可咨询当地医保经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