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
根据医保共济政策的规定,家人使用参保人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买药 不能享受报销 ,具体说明如下:
一、家庭共济的适用范围
- 资金使用范围
家庭共济仅允许参保人将其医保个人账户的余额 转移给已参保的直系亲属 (如配偶、子女、父母)使用,用于支付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如门诊自费、药店购药等)。
- 报销待遇限制
家庭共济不改变医保的“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原则,被共济人(如子女)不能直接享受共济人的医保报销待遇。若被共济人本身已参加医保,需按其参保类型(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单独享受报销。
二、具体使用规则
- 操作方式
参保人需通过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医保共济账户手续,将个人账户余额划转至共济账户后,被共济人方可使用该账户资金支付医疗费用或药品费用。
- 限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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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限门诊自费、药店购药等个人负担部分,不可用于住院医疗费用、特殊门诊等可报销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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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参保人本人医疗费用未报销,需先通过统筹基金报销后,个人账户余额再用于支付自付部分。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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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限制 :配偶的父母不属于家庭共济成员,无法直接使用共济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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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家庭共济不涉及报销比例调整,仅限个人账户余额的直接支付。
医保共济政策通过个人账户资金的灵活使用,缓解了家庭医疗负担,但需注意资金使用范围和报销限制,避免违规操作影响个人医保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