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潍坊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新规定主要包括参保范围、缴费标准、待遇享受及激励政策等方面,具体如下:
一、参保范围
覆盖潍坊市行政区域内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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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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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非从业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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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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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潍大中专院校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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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务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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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长期居住居民
二、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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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档次与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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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档 :每人每年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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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档 :每人每年5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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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儿童 :每人每年380元(统一按高档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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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补助 :人均财政补助不低于670元,低收入困难群众可享受政府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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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时间与待遇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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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缴费期(截至2024年12月31日)内完成缴费的,自2025年1月1日起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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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在集中缴费期内参保的,需缴纳个人部分后等待3个月,期间医疗费用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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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断保1年以上的,每多断保1年增加1个月等待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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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待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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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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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首次200元/级、第二次100元/级、第三次及以上600元/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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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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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档(400元):一级医院85%、二级医院70%、三级医院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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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档(510元):一级医院90%、二级医院80%、三级医院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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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支付限额 :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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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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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不设起付标准,支付比例6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4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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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 :部分病种(如精神障碍、苯丙酮尿症)不设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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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特殊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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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困儿童、低保对象等政府资助参保人员,按特困人员类别享受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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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专学生在实习地就医按异地就医政策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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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参保激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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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缴费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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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缴费满2年且中断不超过3个月的,转为职工医保时待遇即刻生效,不设等待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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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缴费满3年的,住院报销比例提高1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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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每满5年视同职工医保缴费年限1年(不足1年折算到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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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参保
- 2025年集中缴费期内出生的新生儿,缴纳下一年度居民医保费,待遇享受期从缴费次年1月1日至次年12月31日
以上政策综合了政府补贴、个人缴费与长期参保激励,建议符合条件的居民及时参保并持续缴费以保障医疗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