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已正式合并实施,关键亮点包括:统一参保登记、基金合并管理、待遇不变且报销更便捷。
合并后,职工参保无需重复缴费,生育医疗费用可直接通过医保系统结算,减少报销流程。生育津贴仍由医保基金支付,确保产假期间工资正常发放。灵活就业人员也可享受生育医疗待遇,覆盖面进一步扩大。
政策整合优化了管理效率,避免资源浪费,同时强化基金共济能力。企业用人成本未增加,但需注意属地细则可能差异,如报销比例和申报材料。
两险合并实现了“简化流程、保障待遇、普惠民生”的目标,参保人享受生育福利更加高效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