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是保险行业统一的核心标准,明确规定了28种必保疾病的定义和理赔条件,其中6种高发重疾(如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等)为所有产品必选项,确保消费者获得透明、公平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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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高发疾病全覆盖
所有以“重大疾病保险”命名的产品必须包含6种最高发疾病:恶性肿瘤(重度)、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终末期肾病。这些疾病定义严格遵循临床医学标准,例如恶性肿瘤需排除原位癌,脑中风后遗症需遗留永久性功能障碍。 -
统一定义与理赔标准
28种疾病的定义、诊断标准和除外责任由行业统一制定,避免保险公司自行解释差异。例如,终末期肾病需规律透析90天以上或完成肾脏移植,冠状动脉搭桥术仅限开胸手术(不含支架介入)。 -
消费者权益保障机制
规范要求保险公司明确条款、简化理赔流程,需专科医生确诊并提交完整医学证明。禁止对已存在的疾病免责,防止销售误导,确保合同双方权责对等。 -
动态调整与适用范围
疾病定义会结合医学进展定期更新,目前规范主要适用于成年人(18周岁以上)的重疾险产品,覆盖95%以上的理赔场景,部分儿童特定疾病由保险公司自主补充。
购买重疾险时,务必核对产品是否包含规范内疾病,并关注条款细节,如等待期、轻症赔付等附加保障,以匹配个人健康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