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重大疾病保险附加身故责任时保费更贵,主要因保障范围扩大(赔付概率翻倍)、精算成本叠加(双重风险覆盖)及现金价值积累(储蓄功能增强)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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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付概率翻倍:纯重疾险仅在确诊约定疾病时赔付,而附加身故责任后,无论疾病或身故均可获赔,保险公司需承担更高理赔风险,保费自然上涨。例如,某些重疾发病率较低,但身故风险覆盖全年龄段,整体出险率显著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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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算成本叠加:重疾与身故保障需分别计算风险费率。附加身故后,保险公司需同时评估疾病发生率和死亡率,并预留更多资金池应对赔付,导致定价基础成本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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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蓄功能增强:含身故责任的重疾险通常具备终身保障,保单现金价值会逐年累积。相当于部分保费转化为储蓄金,最终通过身故赔付返还受益人,这类“返还型”设计推高了初期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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豁免条款影响:部分产品允许保费豁免(如确诊轻症后免缴后续保费),但附加身故后,豁免成本也需分摊到总保费中,进一步抬高价格。
若预算有限,可优先选择消费型纯重疾险;若追求全面保障且注重资产传承,附加身故责任的产品更合适。权衡风险覆盖与成本是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