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医保卡使用范围涵盖门诊、药店购药及住院报销,具体如下:
一、门诊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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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门诊
可在东莞市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享受门诊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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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定点医疗机构
因抢救等紧急情况可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但需在2个月内到社卫中心办理零星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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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服务
转诊至定点医院门诊部或专科医院时,医保可继续报销。
二、药店购药
- 可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体温计、血压仪等辅助检查设备,直接刷卡结算。
三、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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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
在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办理住院手续时,医保会自动划走符合规定的费用(扣除起付线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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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联网机构报销
未联网机构的费用需先垫付,就医后2个月内持发票、处方等资料到社卫中心办理零星报销。
四、其他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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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卡多用
医保卡集就诊身份识别、费用结算、金融支付、健康档案查询等功能于一体,实现诊疗一卡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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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余额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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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门诊、急诊费用及药店购药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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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为家庭成员(父母、配偶、子女)支付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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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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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住院报销需达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起付标准,超过部分按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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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不同医院、项目及医保类型(职工/居民)的报销比例不同,具体以东莞市医保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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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需办理异地转移手续,异地定点机构支持直接结算。
以上信息综合自东莞市医疗保障部门官方文件及权威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