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慢病每个季度的报销金额,主要政策规定如下:
一、门诊慢性病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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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与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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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数地区对门诊慢性病实行按病种分档报销,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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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脑血管疾病后遗症(合并肢体功能障碍)、高血压(Ⅲ期以上)等22种病种,医保报销比例7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600元,分600元和1200元两种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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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如芜湖市规定,普通慢性病按60%比例报销,全年封顶4500元,特殊慢性病(如白血病、恶性肿瘤)按7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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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与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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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按季度限额管理,不累计、不滚存、不结转。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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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患者每季度限额260元,若季度内未用尽则清零,下一季度仍按原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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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门诊费用按年度结算,特殊慢性病待遇同样不滚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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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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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病种合并情况 :若同时患有多种慢性病,部分地区的季度限额按病种最高标准合并计算。例如高血压(260元)+糖尿病(500元)→合并限额7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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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 :恶性肿瘤、尿毒症透析等5类特殊慢性病,门诊费用按70%比例报销,且年度限额较高(如6万元)。
三、地区差异
不同城市政策存在差异,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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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比例80%,城镇居民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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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如朝阳市对高血压等病种设季度限额260元,而其他地区可能更高。
建议参保人员咨询当地医保部门,确认具体报销比例、病种范围及年度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