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只能通过用人单位统一购买,个人无法单独参保。 其核心特点包括:强制性参保(用人单位必须为职工办理)、费用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比例按地区政策执行)、保障范围覆盖门诊/住院/购药等。
-
参保渠道唯一性。职工医保属于社会保险范畴,需通过劳动关系绑定。企业或机构需在成立30日内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申报,为员工办理登记并代扣代缴保费,个人无法绕过单位自行购买。
-
缴费规则明确。通常单位承担缴费基数的6%-10%,个人缴纳2%-4%(如北京单位缴9.8%、个人缴2%+3元),具体比例由省级政策确定。缴费基数一般为职工月平均工资,设有上下限标准。
-
地域性限制。参保地必须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一致,跨地区分支机构需按属地原则办理。例如上海分公司员工只能参加上海职工医保,不可选择其他城市。
-
特殊群体例外。灵活就业人员可参照职工医保标准参保,但需自行承担全部费用(如广州按8.5%费率缴纳),且需本地户籍或居住证,这类情况不属于“职工医保”范畴。
职工医保参保具有严格的条件限制,个人若未就业可通过城乡居民医保获得基础保障。建议在职人员确认单位是否依法参保,避免保障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