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医保住院报销额度根据参保类型和医疗机构级别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报销比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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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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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个人承担10%,统筹基金支付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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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个人承担8%,统筹基金支付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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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个人承担6%,统筹基金支付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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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及工作年限满30年以上的在职职工:个人承担比例减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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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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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类药品及普通诊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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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药品:统筹基金支付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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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精尖检查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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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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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基金 :单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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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助基金 :单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7万元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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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不同级别医院起付标准不同,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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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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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每人每年最高报销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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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慢性病(如高血压、糖尿病)最高报销比例85%,“两病”门诊用药专项保障机制年度最高报销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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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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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广西统一提高报销比例,门诊报销平均达70%,大病报销最高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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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门诊慢性病报销比例提升,农村重大疾病保障覆盖20种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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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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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报销比例高于住院费用,例如一级医院门诊统筹报销比例达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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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医疗费用超过年度支付限额,超出部分需自费
以上信息综合了广西医保最新政策文件,具体执行以当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