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医保卡可在全国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只需提前备案并选择定点医院, 无需垫付费用或往返报销。具体操作如下:
- 完成备案: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随申办”提交异地就医申请,填写就诊地和时间,备案成功后生效。
- 选择定点机构:在备案地开通跨省结算的医院刷卡使用,部分药店支持购药结算,需提前查询名单。
- 持卡就医:结算时出示上海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系统自动按“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报销,个人仅需支付自费部分。
- 特殊情况处理:急诊未备案可先自费,后凭材料至上海医保中心手工报销,但比例可能降低。
异地使用需确保卡状态正常,报销范围以上海政策为准,建议提前查询备案地医疗机构是否接入全国联网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