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缴费标准
医保缴费基数4242元是山东省2023年职工医保缴费的最低标准,具体含义如下:
一、缴费基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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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缴费基数
2023年8月起,山东省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的最低缴费基数调整为 4242元 ,适用于各类用人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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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依据
该标准依据2022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84,831元)确定,通过“封顶保底线”机制实施,即缴费基数上限为21,207元,下限为4,242元。
二、对个人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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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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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缴费额为:4,242元 × 8%(个人比例)= 339.36元 (2023年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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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若当地政策调整,比例可能发生变化(如2024年灵活就业人员个人缴费比例曾为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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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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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通常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但不会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高于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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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个人工资低于4,242元,将按此标准缴费;若高于21,207元,则按上限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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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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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时间分段 :2023年1-7月仍按2022年数据执行,8月1日起新规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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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金额计算 :社保总费用=缴费基数×(个人比例+单位比例),例如4,242元×16%(单位)+4,242元×8%(个人)= 7,67.52元 /月。
四、政策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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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低收入群体 :通过设定下限,避免因收入过低导致医保缴费能力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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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经济变化 :每年根据全省平均工资调整上下限,体现社会公平性。
以上信息综合自济南、中山等地医保部门官方文件及社保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