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养滋补类、酒制剂、避孕药等
根据国家医保政策规定,药店中以下类别的药品或物品不能使用医保卡支付:
一、明确禁止使用医保卡支付的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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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起营养滋补作用的药品
如人参、鹿茸等传统滋补品,医保基金不支持此类药品的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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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药材的药品
保护野生资源,避免过度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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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药品
属于食品范畴,医保基金仅限支付药品费用,不覆盖保健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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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性疫苗和避孕药品
这两类药品因具有明确预防或治疗目的,未被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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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起增强性功能、治疗脱发、减肥、美容、戒烟、戒酒等作用的药品
医保基金不支持非临床必需的美容保健类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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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纳入诊疗项目无法单独收费的药品
仅限医院内作为诊疗项目收费的药品可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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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制剂、茶制剂及果味制剂(儿童用药除外)
例如人参酒、枸杞茶等,以及儿童专用果味药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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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泡腾剂、口腔含服剂(特殊规定情形除外)
通常需按处方在医院使用,零售药店禁止刷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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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制品、蛋白类制品(急救、抢救除外)
如白蛋白、血小板等,仅限特定医疗机构且符合急救指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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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不符合医保用药规定的药品
包括擅自添加保健成分的药品等。
二、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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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卡使用范围
医保卡仅限支付符合医保目录的药品、诊疗项目及医疗服务设施费用,自费药品、保健品、外购药等均不在报销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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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政策差异
部分地区可能对特殊药品或保健品有额外限制,建议就诊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以上信息综合了国家医保政策及地方性规定,确保覆盖主要限制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