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的使用范围根据最新政策规定如下:
一、主要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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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报销
可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诊查费、药品费等)和住院(起付标准以下及自付部分)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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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及医疗器械费用
覆盖定点零售药店合规药品、医疗器械及医用耗材的购买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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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缴费
支持为已参保的配偶、父母、子女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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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医疗费用补助
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需承担的大额医疗费用。
二、禁止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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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医疗相关支出
不得用于生活用品、食品、美容整形(如整容手术)、健康体检(除特定疫苗)等非基本医疗保障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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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医疗服务限制
门诊挂号费(特需、专家类)、病历工本费、院外会诊费等通常不在支付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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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及投资类支出
不能用于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基金等理财产品。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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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共济 :2025年起,个人账户可跨省用于近亲属的居民医保缴费和医疗费用报销,具体操作可通过“大庆医保”公众号等渠道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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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共济子账户 :部分地区允许从个人账户划出2000元以上资金设立家庭共济子账户,用于未成年子女、配偶等直系亲属的医疗费用。
以上政策综合了全国范围内的最新调整,具体执行以当地医保部门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