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哈尔滨市医保政策规定,职工医保视同缴费年限的起始时间需结合个人参保时间与医保制度实施时间综合判断,具体规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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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缴费起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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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参保人员于 1999年1月1日前 参加工作,则视同缴费年限从 参加工作当年 开始计算(如1998年工作则从1998年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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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参保人员于 1999年1月1日之后 参加工作,则视同缴费年限从 医保制度实施当年 开始计算(如2001年参保则从2001年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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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缴费截止时间
视同缴费年限的截止时间为 当地职工医保制度实施时间 。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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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职工医保于2001年1月1日实施,则视同缴费年限截止到200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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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医保制度实施时间晚于其退休年龄,则视同缴费年限延续至该制度实施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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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他养老保险的关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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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职工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大于等于医保视同缴费年限,则医保视同缴费年限可延续至退休;反之则不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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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某职工1993年参加工作,1999年医保实施,2005年退休,则医保视同缴费年限为1993-1999年,与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1992-1995年)比较后,医保部分不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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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具体年限以参保地最新政策为准,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获取精确计算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