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缴费满12个月
天津生育津贴申请条件需满足以下核心要求,缺一不可:
一、参保缴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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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参保 :用人单位需依法为职工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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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时长 :职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生育保险需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含当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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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若连续缴费不足12个月,可在分娩/手术次月开始补缴,补缴后连续缴费满12个月即可申领。
二、生育政策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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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生育 :需符合国家和天津市计划生育政策,例如依法登记结婚、生育子女数量在政策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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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证明 :需提供有效的计划生育证明(如生育服务证)。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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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要求 :需在天津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提供诊断证明、出院记录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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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时效 :参保单位应在女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次月起12个月内办理申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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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计算 :生育津贴按职工休产假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除以30.4计算,高于社保核定标准的差额需补发。
四、特殊群体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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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需参照天津市特殊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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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申领 :配偶需为农业户口或领取失业金人员。
以上条件综合自天津市官方文件及最新政策规定,建议申领前通过天津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或线下窗口确认最新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