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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助和大病救助是两种不同的医疗保障制度,主要区别体现在保障对象、资金来源和保障方式等方面:
一、保障对象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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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助
主要针对经过民政部门认定的困难群体,包括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成员、返贫致贫人口、因病致贫重病患者等。 例如:低保户、五保户、支出型困难家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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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救助
适用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覆盖农村五保对象、城镇无劳动能力人员、无经济收入来源人员等。 例如:城镇“三无人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等。
二、资金来源与保障方式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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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助
资金来源于财政拨款,通过资助参保(补贴个人缴费)、提高报销比例等方式减轻医疗费用负担。 救助方式包括资助参保、门诊特殊门诊定额救助、住院医疗救助、重病慈善救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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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救助
属于基本大病保险制度,资金来源于医保基金,与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一站式”结算,无需重复申请。
三、报销政策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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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助 :无起付线限制,直接对个人自负费用进行比例报销,最高可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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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救助 :需先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对超过起付线的部分进行二次报销,具体比例因地区而异。
四、法律属性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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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助 :属于社会救助体系,与民政部门认定直接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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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救助 :属于社会保险体系,与参保状态相关。
总结
医疗救助和大病救助在保障对象、资金来源和保障方式上存在本质差异。医疗救助侧重对困难群体的兜底保障,大病救助则依托医保体系对大病进行补充报销。两者共同构成我国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但适用范围和保障机制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