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医疗保障局的相关政策及最新通知,职工医保每月申请停保的时间安排如下:
一、常规停保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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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申请停保
用人单位需在每月 1日至25日 前向社保经办机构提交材料办理停保手续,材料包括营业执照、职工花名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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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自主停保
职工个人可通过线上渠道申请停保,具体操作时间需以当地医保平台规定为准,但需在每月25日前完成申请。
二、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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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停机时间
每月26日至月底为系统停机期,期间无法办理参保、停保类业务,但其他医保业务正常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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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费停保
若单位欠费,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2%滞纳金,可一次性补缴1个月、季度、半年或一年,缓缴期不得超过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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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缴认定标准
停保时间累计超过3个自然月视为停保,次月恢复医保服务。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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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避免长时间停保,以免影响医疗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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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需确保材料齐全,避免因审核不通过导致延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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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需恢复参保,需次月1日前重新办理缴费手续。
以上信息综合了政策文件及经办机构通知,具体操作以当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