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二孩三孩生育津贴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覆盖户籍家庭生育的第二、第三个孩子,提供一次性补贴(二孩2000元、三孩4000元)和按月育儿补贴(三孩每月200元至3周岁)。政策亮点包括多胞胎特殊计算规则和户籍落地即享,旨在减轻家庭育儿负担。
政策执行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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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对象
夫妻双方需为宁夏户籍,且孩子于2023年1月1日及之后出生并落户宁夏。婚外生育、收养子女等情形不纳入范围。 -
补贴标准
- 一次性补贴:二孩2000元,三孩4000元;多胞胎按孩次顺序分别计算(四孩及以上均享三孩标准)。
- 按月补贴:仅三孩家庭可享,每月200元发放至孩子满3周岁,户籍迁出或死亡即停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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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流程
- 提交材料:夫妻户口簿、结婚证、子女出生证明等至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
- 审核发放:经初审公示、县级审核后,通过“一卡通”到户发放,需在子女落户后1年内申请。
注意事项
- 政策试行期至2024年12月31日,后续将评估调整。
- 补贴资金由自治区与县区按比例分担,部分地区可提高标准。
符合条件家庭需及时办理户籍并申请,逾期将无法享受补贴。政策通过经济支持鼓励生育,助力家庭育儿无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