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和社保转到外省需办理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核心步骤包括:原参保地停保→申请转移凭证→新参保地登记→提交材料审核。 转移流程全国统一,但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可能无法跨省使用,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可累计计算。
-
停保与准备材料 在原参保地停缴社保后,携带身份证到社保局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医保还需额外申请《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部分省市支持线上申请,需提前查询当地政策。
-
新参保地登记 在新工作地参保后,向当地社保机构提交转移申请,填写《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并附原参保地提供的凭证。审核通过后,两地社保机构对接转移资金和信息。
-
资金与年限处理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金额及统筹部分会全额转移,缴费年限自动累计;医保仅转移缴费年限,个人账户余额需咨询原参保地是否支持提现或清零处理,部分省市要求消费完毕再转移。
-
注意事项 转移需在退休前完成,否则可能影响待遇领取;重复参保时段不叠加计算年限;公积金转移需单独办理,与社保流程不同。
社保转移通常需45个工作日内办结,建议提前规划避免断缴。若新单位有专人代办,可简化流程,但需确保关键材料完整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