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职工医保确实设有个人账户,具体管理方式如下:
一、个人账户的划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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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个人账户由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约2%)和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额计入,实行“医保卡账户”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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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退休人员(含单位退休及灵活就业退休)的个人账户由统筹基金按全省统一标准定额划入,每月75元,从退休次月开始生效。
二、账户管理模式调整
自2023年11月起,长沙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由“医保卡账户”管理模式改为“收支记账账户”(简称“记账户”)模式,主要变化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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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划入与查询 :资金直接计入参保人“记账户”,无需再依赖实体医保卡,通过医保电子凭证即可查询账户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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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方式 :支持跨省/省内异地就医直接刷卡消费,转移接续、代扣代缴等功能更加便捷。
三、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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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性质
个人账户资金仅限参保人本人使用,不可直接转移给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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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共济政策
参保人可将个人账户资金用于支付配偶、父母等近亲属的医疗费用,但报销比例仍需参照其本人医保待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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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购药要求
无论资金来源如何,就医购药时必须使用参保人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医保码。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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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账户处理 :2023年11月前的个人账户资金仍可正常使用,但后续新增资金将按新规则计入“记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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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统一性 :湖南省内其他13个市州也同步实行“记账户”模式,与长沙保持一致。
以上信息综合了医保政策文件及官方解读,确保权威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