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高原则
根据医保医师违规行为记分管理的规范,同一行为违约的计分规则如下:
一、基本计分原则
-
就高原则
若在同一次监督检查中发现医保医师多次违反同一种记分情形,应 按发生一次违规行为予以记分 ,而非累加计算分值。
-
分情形累加
- 若涉及两种以上不同记分情形, 分别计算分值并累加 (如一次违规行为同时符合多项标准,按最高分值记分)。
二、严重违规行为的特殊处理
-
一次记12分 :包括欺骗诱导患者接受治疗或购药、因违反审核规则导致医保拒付且拒不改正、违规行为涉及不同记分情形按最高分值等。
-
暂停医保支付资格 :一个记分周期(自然年度)内累积记分满12分,将暂停医保支付资格,直至整改合格。
三、其他相关规定
-
分值标准 :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分为12分、6分、3分、2分、1分。
-
整改要求 :违规医师需接受医保部门约谈、离岗培训等处理,整改后重新评估医保支付资格。
四、示例说明
若某医师在一年内因同一违规行为(如多次虚开处方)被多次检查,均按 一次记12分 处理;若同时存在其他违规行为(如拒付医保),则分别累计记分,最终可能导致暂停医保支付。
以上规则适用于全国多地医保管理部门的统一管理框架,具体执行中可能因地区政策差异略有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