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医疗级别及病种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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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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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1800元,报销比例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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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下退休人员起付标准1300元,报销比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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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上退休人员起付标准1300元,报销比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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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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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级别医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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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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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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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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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650元(第二次及以后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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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4万元以内职工支付15%,4万-8万元支付10%,8万以上支付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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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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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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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中心卫生室60%(含处方药1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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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40%(含处方药1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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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30%(含处方药2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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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以上医院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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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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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350元(长春市)/500元(其他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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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与职工医保一致(50%、7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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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疾病门诊(如结核病、艾滋病等)按住院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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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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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与特殊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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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如高血压、糖尿病等19种)报销60%,年度限额6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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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疾病(如结核病、血友病等48种)按二级及以上医院住院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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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 :仅限医保目录内的药品、诊疗项目及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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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补偿限额 :城乡居民医保每人每年最高2万元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5年最新政策及历史数据,具体以参保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