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毕节市生育津贴标准为:顺产158天产假津贴,剖腹产或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每多一胎增加15天,津贴按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需连续缴费满12个月方可申领。
申领条件包括:参保职工生育前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且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津贴金额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顺产按158天发放,剖腹产、难产按173天发放,生育多胞胎的每多一个婴儿增加15天。
申领流程分三步:产后3个月内向单位提交材料(身份证、生育证、出院证明等),单位审核后报医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津贴直接打入职工账户。未就业配偶可享受50%的生育医疗费用报销,但无津贴。
特别注意:中断缴费或补缴不满12个月无法申领,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建议提前咨询单位或医保局确认材料细节,避免延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