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少儿医保报销分为门诊、住院及特殊病种等类别,具体规则如下:
一、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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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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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甲类药品按80%支付,乙类药品按60%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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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诊疗项目或医用材料最高支付限额1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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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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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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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无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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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起付线:一级医院200元、二级医院400元、三级医院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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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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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医疗费用明细清单、住院病历、诊断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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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各分局少儿医疗保险科办理报销,需提供银行存折(非本人办理需监护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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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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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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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按医院等级支付:一级92%、二级91%、三级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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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起付线1万元,1万-3万元部分按70%报销,3万以上按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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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与门诊慢性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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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糖尿病等2类病种门诊费用按上述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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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定病种连续参保满12个月可享75%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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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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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就医需在1个月内向市社保机构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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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医疗费用发票、诊断证明、医保卡等材料办理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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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异地就医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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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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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办理异地转诊手续,提供转诊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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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户籍少儿异地定居需提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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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与限额
- 与本地就医一致,但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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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材料
- 包括发票、费用清单、住院病历、诊断证明等。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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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账户使用 :绑定父母社保后,孩子门诊额度用尽可自动使用父母个人账户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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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垫付报销 :市外就医需先垫付费用,回深圳后线上或线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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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审核 :大病保险需每年进行大病审核登记。
以上规则综合了2023-2025年最新政策,具体以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发布的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