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湖南省门诊医保报销政策规定,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一、普通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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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与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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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参保居民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按60%比例报销,年度个人最高支付限额为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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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设起付线,按70%比例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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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管理范围
- 仅限在医保定点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生的门诊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医疗费用纳入报销范围。
二、住院报销(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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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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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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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不设等级医疗机构: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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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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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1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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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部属医疗机构:1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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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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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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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不设等级医疗机构: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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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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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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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部属医疗机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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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优惠
- 退休人员在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分别提高2个百分点。
三、特殊群体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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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特病门诊
- 43个病种纳入门诊慢特病报销范围,在职职工按80%、退休人员按85%比例支付,扣除大病保险起付线后,职工支付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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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群体
- 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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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转院 :需经三级以上定点医院签署意见并报医保经办机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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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药保障 :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门诊用药范围及支付标准动态调整,2023年新增药品纳入医保目录。
以上政策综合了门诊统筹、住院报销及特殊群体保障,参保居民可根据自身情况享受相应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