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生育保险政策规定,生育保险报销需在生育或终止妊娠后 90日内 办理,逾期将无法申报。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报销时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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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时间节点
生育或终止妊娠后90日内需完成报销申请,超过该期限将无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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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说明
- 若因特殊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申报,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延期,但需用人单位书面同意。
二、报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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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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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需累计缴费满12个月且持续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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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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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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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如手术费、住院费)及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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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报销项目还包括产前检查费、难产津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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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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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需提供《生育服务证》或《再生育服务证》、身份证、一寸免冠照片(委托代办需额外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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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办理
持材料至参保地医疗保障部门提交申请,选择联网医疗机构就医费用直接结算,或按流程申领生育津贴。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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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缴费要求 :中断缴费将影响报销资格,需补缴满12个月且缴费状态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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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发症费用 :生育津贴申领后,后续并发症医疗费用需重新启动报销流程。
建议参保人员尽早完成生育相关手续并提交材料,避免因时间延误影响待遇享受。若需进一步确认,可咨询当地医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