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购药、住院自付部分
异地医保卡个人账户资金的使用规则及操作方法如下:
一、基本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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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购药
可用于异地定点医院门诊、药店就医购药时支付个人自付部分的费用。
- 若未完成异地就医备案,需先通过“京通”小程序或“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开通个人账户支付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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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自付部分
支持直接刷卡支付住院费用中个人自付部分(如起付线、封顶线后的自付金额)。
二、操作步骤(以国家医保服务平台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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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通支付权限
- 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 → 登录 → 进入“地方专区”→ 选择参保地 → 点击“个账支付权限” → 将“不使用”改为“使用”并完成身份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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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备案
- 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完成异地就医备案,或通过“京通”小程序、支付宝/微信入口办理。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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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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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资金仅限支付医保目录内的费用,不可直接取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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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转移时,个人账户结余会自动转移至新参保地账户,但现金返还业务自2025年1月1日起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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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共济功能
- 支持将个人账户资金实时转账给配偶、父母、子女等近亲属的“医保钱包”,用于异地就医或缴纳居民医保费用,操作流程与APP内转账类似。
四、常见问题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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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刷卡 :检查是否开通了个人账户支付权限,或确认医院是否支持异地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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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不足 :优先使用个人账户支付自付部分,剩余部分按普通医疗费用处理。
通过以上方法,异地就医时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的使用将更加便捷,有效缓解异地就医的医疗费用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