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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生育保险政策,关于流产报销的次数和标准,综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报销次数限制
生育保险对流产报销的次数 无明确次数限制 ,但需符合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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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持续缴纳 :需在生育时仍在缴纳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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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需符合国家计划生育相关规定。
二、报销范围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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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检查费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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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12周前(含):每次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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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12-16周:每次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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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16-28周:每次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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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28周后:每次1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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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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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12周前流产: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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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12周后流产: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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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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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津贴标准 :按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100%发放,具体比例由单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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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流产合并生育 :若多次流产与生育合并(如2次流产+1次生育),生育津贴可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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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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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政策差异 :不同城市对流产报销标准可能略有差异,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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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的区别 :部分城市将流产医疗费用纳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但生育津贴仍需通过生育保险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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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发性流产的特殊处理 :若连续发生2次及以上流产,需根据医疗评估确定是否符合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四、报销流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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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完整医疗费用发票、产前检查报告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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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单位申报生育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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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审核通过后,生育保险基金将按月发放津贴或一次性补贴。
生育保险对流产报销无次数限制,但需符合参保条件并按规范申报。若需进一步确认,建议咨询当地社保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