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生育险已全面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现统一参保登记、基金征缴和管理,但保障待遇不变。 这一调整简化了企业缴费流程,强化了基金共济能力,同时确保参保人仍可享受产假津贴、生育医疗费用报销等权益。
生育险与医保合并后,用人单位只需缴纳医保费,不再单独缴纳生育保险费,缴费比例一般为医保缴费基数的0.5%-1%。个人仍无需缴纳生育险费用。合并后,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与产假天数挂钩,通常为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生育医疗费用报销范围包括产前检查、住院分娩、计划生育手术等,部分城市还可直接结算。
需要注意的是,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政策因地而异,部分城市允许其享受生育医疗待遇,但不包含生育津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则按当地政策享受生育医疗补助,待遇水平通常低于职工医保。
生育险并入医保是社保体系优化的重要举措,既减轻了企业负担,又保障了职工权益。参保人可通过当地医保局官网或12345热线查询具体待遇细则。